一、项目名称及建设背景
项目名称:省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上传服务;
2021年4月江苏省卫健委发函表示各家医院需进一步做好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与医院的对接工作,提出现有部分医院存在表关联错误、数据非标准化、业务数据项为空值、数据漏传等问题,导致数据分析结果出现较大的偏差,严重影响了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成绩。明确要求全省已接入省监管平台的医院,重新梳理上传数据,如上传数据存在上述的问题需要进行上传数据整改,提升数据质量后再重新上传。
同时江苏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于2022年8月下达的通知表明,已对接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的三级西医医院需要按照最新标准重新上传2022年1月至今所有数据表。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上传数据自查有问题的,可以申请重新上传,重传后的数据将进行新一轮质控,如病案首页年度错误率>15%、主从表关联问题>2个,非标准化问题>10个视为质量严重不合格,不予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申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序号 |
类别 |
模块 |
服务周期 |
1 |
新建上传业务流 |
新建(含检查)39张表数据上传业务流,确保新系统上线后的数据可以增量上传至省厅中心库。 |
一年 |
2 |
老系统数据补传 |
检查2018年至新系统上线前的表是否有数据遗漏,进行数据补传。 | |
3 |
数据清理与补传 |
新老系统过度期间数据补传; 新系统上线后到双方合同签订期间数据补传。 | |
4 |
数据检查与上传 |
开启每天定时数据检查与上传。 | |
5 |
数据量核对 |
从院端数据抽取、数据入库两个环节分析比较医院实际业务数据量和抽取后数据量比对,保证抽取后的数据量反应医院实际业务情况。 分析医疗监管平台(http://10.40.11.238:8089/jsms/) 如数据表质量,表与表之间的关联性等问题,向医院提出整改建议。 | |
6 |
码表对照工具培训 |
辅助医院相关科室完成码表对照工作,培训对码工具的使用。 | |
7 |
沟通协调 |
和对应上层数据厂商或省厅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保证数据准确按期上传成功。 |
注:具体项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3月-2022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提供2022年3月-2022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2022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4、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的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一)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8日;
(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1063725660@qq.com )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第二民医院”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50号 行政楼 二楼
(三)磋商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50号 行政楼 二楼会议室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7日15:00 (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50号 行政楼 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50号 行政楼 二楼;
(三)联系人:张工;
(四)联系电话:13813147160;
(五)邮箱:1063725660@qq.com ;
(六)技术咨询:15861381315 陈科。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一)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四)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五)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8日